一是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务院出台的鼓励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和省、市出台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以便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二是主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服务企业的科技培训活动。完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高新企业引进设备、产品检测、产品中试、人才培训等提供服务。
三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省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和省、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组织企业申报省、市级行业技术开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资助与奖励政策。积极为企业维权打假,在企业对仿冒专利等侵权行为举报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配合做好维权工作。
五是主动协助企业做好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工作,做好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协助企业做好科技成果查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