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河海潮制件有限公司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经报国家科技部审核后获得批复,成为香河县第一家认定成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为了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县科技局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围绕申报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服务。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组织企业学习《认定办法解读》和《认定工作指引》。二是按照认定条件对全县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三是深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申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