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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出台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16 00:00:00    点击:分享:

  

《廊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从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市级科学技术奖分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两类。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两年组织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两人,由市长核准授予,奖金30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组织一次审评,奖励项目数不超过50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万、1万、0.5万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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