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同志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解读,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和省科技评估中心同志对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研发费加计扣除实务操作做了说明,专家就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如何科学地开展加计扣除项目鉴定进行了解答。
国税总局2008年出台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配套出台了《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试行)》,并开展多次培训活动,大力普及和宣讲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奠定了基础。2010年,全省有179家企业享受了加计扣除,按150%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达8.8亿元。
郭玉明副厅长强调,要充分认识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性,把建设创新型河北融入到创新型国家的大氛围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一系列促进创新能力提高的政策制度,正确解读加计扣除的政策,为企业充分享受政策创造良好条件,鼓励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