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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认定进倒计时 北京拟申报18家企业

发布时间:2010-05-19 00:00:00    点击:分享:

  

近日,文化部下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要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抓紧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成立省级认定机构,尽快开展动漫企业认定、税收政策宣传和材料初审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上报设在文化部的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加快认定 落实优惠政策

  2008年12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对动漫企业的认定做出了详解和规范。今年7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经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动漫企业将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相关企业还可以享受动漫产业各项扶持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这使得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关键和紧迫。

  《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动漫企业以及动漫产品的类型进行了细分,并且提出了申请可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必须同时满足的八个标准,其中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期待细则准确实施少走弯路

  记者了解到,在具体的认定实施工作中,企业和各级认定机构都感到无从入手。尤其是在此次加快动漫企业认定的通知出台以前,面对动漫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企业希望优惠政策能及早落实,但苦于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尚未全面铺开,所以优惠政策一时无法兑现。

  这一次的《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动漫企业认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通知中有两个值得关注的时间点,2009年9月30日前各地方认证机构将通过初审的第一批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上报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本地动漫产业相关统计体系,全面掌握本地动漫产业发展状况,认真填写本地《动漫企业年度统计表》,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至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应该说有了这样的“大限”,动漫企业的认定将不再遥遥无期。

  负责北京地区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北京市文化局动漫网络处处长林曾伟向记者表示,目前北京地区已经由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牵头上报了18家企业,并已经将资料进行汇总,但在实施中发现,由于没有具体的规范,各企业上报的材料质量相差悬殊,内容也没有统一标准,比如单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这一条,虽然企业知道在上报材料中要体现出确已达到相关比例,但却不知道如何证明,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接下来的认定工作产生了影响。林增伟表示,接下来的半个多月将是认定工作的关键时期,除了集中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细则的出台将对动漫企业上报起到巨大的帮助”。

  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秘书长刘春刚在谈到目前的认定工作时表示,“目前企业都很积极地想加入认定,但联盟在汇总资料时发现,很多企业提供的材料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所以我们也还在等待细则的出台,希望能够通过细则帮助企业更好地准备动漫企业的认定工作,少走弯路,提高认定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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