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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家企业通过2010年国家动漫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11-01-21 00:00:00    点击:分享:

  

日前,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10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共有23个省市的169家企业,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认定,此外还有18家企业通过重点动漫企业认定。

在此次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中,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均有动漫企业申报并获得认定,其中通过数量较多的省市有江苏(29家)、广东(21家)、上海(16家)、辽宁(16家)、福建(13家)、浙江(11家)、安徽(8家)、湖南(6家)。此批通过认定的企业既有天津村人、杭州夏天岛、安徽时代漫游、湖南天闻动漫等漫画出版企业,也有上海美影厂、广州原创动力、北京迪生、厦门青鸟等动画企业,更有上海炫动传播这样的播出机构,几乎覆盖整条动漫产业链。此外,在去年通过认定并取得“动漫企业证书”的首批100家企业中,央视动画、中南卡通、漫友文化等18家企业通过了重点动漫企业认定。

据了解,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的认定非常严格,要求动漫公司申报前需通过国家级动漫认定,同时必须开发生产出1部以上重点动漫产品,并需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动漫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连续2年不亏损的;或动漫企业的动漫产品版权出口和对外贸易年收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自主知识产权动漫产品出口收入占总收入30%以上的;或经省级认定机构、全国性动漫行业协会、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等推荐的在资金、人员规模、艺术创意、技术应用、市场营销、品牌价值、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动漫企业。

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在获得由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后,可凭证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种上切实受惠。同时,在每年的5-7月,省级认定机构还将对上一年度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年审,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动漫企业将取消动漫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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